根据集团公司HSE委员会会议精神,综合分析近年来发生的事故原因,集团公司于2008年2月5日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要求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理解如下:
一是拓展范围,加深认识,筑起思想意识的警戒线。在前一段学习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学习禁令、宣传禁令成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为,营造浓厚的宣传禁令、执行禁令氛围,以此教育警示岗位员工。
二是强化执行,不留死角,筑起工作行为的准则线。要对照禁令要求,深入查找各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具有特殊性的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定风险预测识别、防范控制措施。
三是有章必循,落实责任,筑起安全生产的高压线。令出必行,行则必果。禁令中明确规定:员工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要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禁令者,坚决按禁令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