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自己投保的车险中“代位赔偿”的办法先支付维修费,然后由我投保的保险公司出面向肇事车的保险公司或者肇事车司机追讨本该由他们支付的维修费。“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