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1、《户口簿》、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遗失一代证或未曾办理过身份证的,户籍民警须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表的派出所承办人签名栏中注明并签名);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程序: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审核资料后交申请人自带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办理。
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发《临时身份证》。这是珠海市公安局户籍科的具体办事指南网址,你可以参考一下: http://www.zhga.gov.cn/zhga/show.aspx?newsid=4305
当地派出所凭本人身份证,三天即可
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