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对禁止吸烟有哪些规定?

2024-11-22 08: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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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烟民进入影剧院看电影、到体育馆看比赛、去商场购物,甚至在等车的时候,都要忍住烟瘾了,因为广州最快会在今年在上述公共场所禁烟,烟民抽烟被抓现行,将有可能最高被罚100元!昨日(23日),广州市政府举行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下称《控烟条例(草案)》)座谈会,征询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控烟条例(草案)》规定了影剧院、录像厅、音乐厅、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商场、书店、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控烟条例(草案)》还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禁止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广州控烟协会副会长朱顺贤介绍说,广州今年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而考核标准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控烟工作,出台《控烟条例》势在必行。从去年3月开始,我市就开始摸索控烟立法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筹备,目前《控烟条例(草案)》已经修改了三次,现已递交市人大审批。如果能顺利立法,并授权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将有可能在今年年底实现全城控烟。

  朱顺贤说,参考《广东省爱卫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进行100元以内处罚的规定,广州控烟也有可能把处罚额度最高定在100元。这意味着,在禁烟后,烟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将面临最高100元的处罚。

  控烟立法存在四难点

  在昨天的讨论会上,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部门的人员都对《控烟条例(草案)》各抒己见,有人认为如果只是条文订得很好看,但是执法难度重重,还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倒不如实实在在订立可行性强的条例,宣传到位,百姓自觉遵守。也有人认为单靠一个部门,恐怕有心无力,需要多部门协作联动。在争论中,有几大难点,一直无法取得共识。

  1.到底由卫监还是城管来执罚?

  负责起草《控烟条例(草案)》的市律师协会律师程跃华介绍说,市爱卫办和控烟协会只能作为领导协调部门,法律出来后,具体执法还是需要进行授权。目前卫监可以对公共场所内进行执法,但是并不包括监督禁烟。而城管部门虽然有综合执法权,但是也只是对封闭场馆之外的公共地方进行执法。所以到底是卫监还是城管来对控烟执法,或者是两者联动,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有人提议如果公共场合管理者监管不力,就处罚管理者。但是那些管理者又觉得很冤,毕竟他们没有强制的执法权力。

  2.如何控制处罚额度?

  广州市控烟协会副会长朱顺贤说,目前《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要在20元以下。“现场逮到当然现场罚,否则开个罚单,谁会事后去交费?”

  代表们纷纷表示20元的处罚太低,威慑力度不够。“香港最高罚5000元!”一代表说。程跃华律师说,根据《广东省爱卫管理条例》中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条文,《控烟条例(草案)》也可参照执行。

  3.如何界定吸烟者?

  程跃华律师说,如何界定吸烟者,是个很头痛的问题。“他被抓住后,把烟头扔了,我们就没有证据了。”他说,“他拿在手上不吸,也不是吸烟者。”他说现在香港法规对此的规定是“携带燃烧烟头的人”。

  4.如何禁止未成年人买烟?

  目前广州市卷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规定,儿童娱乐场所内、中小学校园内以及校园门外50米内都禁止设定卷烟零售点。可是不少老师反映在校园附近,就有很多士多店卖香烟,或者一支一支地散卖香烟,而中小学生去买,也没人去查。

  有与会代表说,没有身份证的不可购烟,以保证未成年人不能买烟,但有人认为此举侵犯消费者隐私。广州市烟草专卖局的人员表示,现在合法的烟草专卖店都不可以向未成年人售烟,一般有未成年人来买烟,工作人员都会劝谕其归家。但是如果无法判断其是否未成年人,而卖了烟出去,责任也无法追究。

  外资便利店香烟专卖许可证多在2008年才到期

  7-11仍未停售香烟

  根据今年3月7日起施行的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外商企业将不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这意味着,家乐福、百佳、易初莲花、7-11等外资超市、商厦和便利店都将不能销售香烟。不过由于这些企业中的香烟专卖许可证多数都是在2008年才到期,所以还可以在此“缓冲期”内继续销售香烟。

  昨日,广州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介绍说,对于外资便利店不得销售香烟的问题,会严格执行新规定,等它们的专卖许可证到期,烟草局将不再给到期的外资企业办理许可证的延续。目前外资新开的便利店将不再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而如百佳、家乐福等超市,如果把柜台租赁给有专卖资质的商家售卖香烟,也是不允许的,这属于变相销售香烟。

  昨日记者走访这些便利店,香烟都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而店员均对“禁烟”一问三不知。客村地铁站内的7-11店员还指着那个“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牌子,对记者说:“我们都是有证的。怎么可能不卖?”

  露天公共场所“吞云吐雾”者多,市民担忧——

  监督力度不够控烟成一纸空文?

  昨日,记者走访天河、越秀、海珠等区各大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了解目前广州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在大型医院、地铁、火车站、电影院,都有禁止抽烟的标志,市民在这些场所吸烟的行为比较鲜见,工作人员也会提醒抽烟者注意,他们也相当配合。不过在公交车候车亭等一些没有明确标明禁烟的露天公共场所,几乎都能见到公然吞云吐雾的市民。

  记者在岗顶、天河南等处的公交车站看到,该车站周边的道路上,被丢弃的烟头有好几个。在岗顶公交车站,三名等车的烟民毫不顾忌地抽着烟,一人随手将烟蒂扔到地上,另一人则带着未吸完的香烟上车。

  听到广州控烟的消息,不少公司里饱受二手烟侵害的女市民拍手称快,不过她们也担心监督力度不够,使得控烟成为一纸空文。而烟民则希望控烟不要一下子全禁,或者在无烟区能建立一个小小的吸烟区作为“缓冲地带”,以解烟瘾。

  在外企工作的刘先生说,现在公司都是在茶水间可以吸烟,其他工作地点不可以吸烟。“既不会让别人吸二手烟,自己又能过过烟瘾。”刘说,“不是我不想戒烟,而是工作压力大,我希望通过抽烟能得到减压,但是我也不希望我的私人行为影响了他人。”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杜琳说,根据2004年的一份慢性病调查显示,我市15岁以上吸烟人群达到20.5%,其中男性40.2%,女性1.5%。而2002年我市已有烟民168万。“这么庞大的人群需要监管,我们需要很多人手。”

  广州市红十字会会长欧阳炳惠也说,控烟单靠立法还不够,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先易后难地管理,通过试行总结经验,一步步达到最后的控烟效果。他提出公共场所可以先禁一部分区域,试行无烟区和吸烟区。

  背景链接

  “迈向无烟中国”项目启动

  广州、江门试点公共场所禁烟

  中国CDC(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月6日在京宣布,启动旨在降低被动吸烟危害大型控烟项目“迈向无烟中国”,以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政策出台实施,建立国家控烟网络,预防被动吸烟为目标;力争在两年内将我国二手烟民比率由现在的53%降至30%。

  广东省广州、江门两市列入了首批试点城市中,将试点全市公共场所禁烟,减少二手烟民的数量,这些公共场所包括食肆、娱乐场所、学校、商场、政府办公区等。省健康教育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项针对广州二手烟民的监测调查也同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