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犯罪嫌疑人只要在被刑事拘留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是要在检察院下逮捕令后才可以申请。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扩展资料:
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包括: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情形: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腔谈唯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伍培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侍启”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未在检察院下逮捕令前就可以申请(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具体如下)
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卜兄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批准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大小,由公安部门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法定情况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法律也上明确规定了,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
资料扩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消告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拿弊明罪的犯罪嫌疑人。
1、肯定不是;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这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们本身不是一个刑罚,而是为了保证能让诉讼顺利进行的一个保障措施而已。说通俗一点,就是保证当事人别跑掉了。其中取保候审是最轻微的强制措施。在侦查机关对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及采取后三种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都可以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并不是必须在刑事拘留、逮捕后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3、当然了,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至于侦查机关是否批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三、申请取保候审的技巧
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灵活、宽泛的,具有很大的弹性,办理取保候审除需要熟悉相关刑事法律、办案流程以外,还必须要掌握丰富的办案经验、技术和沟通技巧。
1、根据具体案情,寻找、挖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具有的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如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主观恶性、身体健康状况、排除犯罪的证据等等。
2、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减轻社会危害性。除了具备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外,如果主观上具有以下情节者,办理取保候审更为容易。
(1)自愿认罪的,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
(2)积极主动揭发、检举同案犯或他人犯罪事实的,陵启或提供破案线索的。
(3)有自首、立功情节的。
(4)如诈骗等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5)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3、充分沟通。办案中,同公、检、法机关的沟通非常重要。
实践中,要针对不同情况,灵活应变,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沟通,与被害人沟通,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沟通要及时、充分,刑事案件有极为严格的程序,司法机关对相关办案人员更有严格的错案追究制度,因此一旦发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或者事实或法律规定,要立即与办案人员联系,提醒办案人员采携者纳,不能耽误,否则一旦错过机会,难度就非常大。
四、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
基本没限制,本人及其亲属,律师,均可申请。一般情况下,能否申请成功的关键不在于谁申请,而在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里面有很多技巧,尺隐如弹性很大,由熟悉刑事法律、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成功希望会更大一些。
希望能帮到你,并祝你好运!
不对,犯罪嫌疑人只要在被刑事拘留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是要在检察院下逮捕令后才可以申请。
《刑事诉讼法》
第六此弊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念启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仔扒如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不是批捕才能取保啊。
强制措施可以互相转换的。
批捕之前在公安局也可以转换取保、监居等强制措施。
所谓羁押期限,是一种强制措施的执行时限,一般仅仅适用于拘留以及逮捕。它可以用来折抵管核余圆制、拘役、徒刑期限的。拘留最多37天,逮捕最多六个月。转换强制措施的依据是案情与证据,不存在多少天的问题。唯一符合你说的多少天的问题,是指拘留、逮捕期限内无法侦查结案毁卖的改塌.......但是悖论在于:批捕的肯定都是侦查部门已经结案的。那么你说的是拘留?答案最高37天,但是那是什么案情重大复杂啊、团伙啊、流窜啊什么的......一般是7-10天,符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