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拆除项目,按照以下规定基价:
安装工程拆除项目的计价不包括随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整体或局部拆除而一起拆除的安装工程项目,但在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前,先进行安装工程拆除项目的除外。
安装工程的保护性拆除指拆除后的主要材料或设备应进行重复使用或利用的拆除工程;安装工程的破坏性拆除指拆除后的主要材料或设备不进行重复使用或利用而作为废品处理的拆除工程。
安装工程拆除项目的计价基础为“安装综合基价”中的人工费、综合费和机械费,并分别不同的拆除系数,均按安装三类工程标准计价。
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照机械设备定额的说明执行。
除以上的工艺管道和其他设施的拆除,因拆除的环境、拆除的复杂程度和场地的限制等原因,无法确定其拆除费用标准。所以,由建施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拆除内容,协商确定拆除的费用。
如果是机械设备的拆除工程,套用第一册的定额相关安装子目的50%执行。
综合解释(三)安装
施工中遇到旧管线(包括水管、电管)拆除一般应协商解决,费用一次性包干。若协商定价有困难,可按该拆除工程安装基价中的人工费用的50%计算,其中法兰、管件、阀门等安装人工不得计入计算基数。
修缮定额(安装分册)里有说明:拆除费=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费*拆除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