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黄某为A公司做事而受伤,肯定构成工伤。而黄某的工伤是由B公司的过错造成的,故B公司对A公司负有普通损害赔偿的问题。
诉讼标的应该是已花费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等
诉讼方式应该是以工伤赔偿起诉A公司并让B公司和陆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管辖归属应该在A公司的所在地
举证包括跟A公司的劳动合同、或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如上班卡、工资单等等,也可以找人证,另外就是出事那天的派工单或能证明那天是为A公司做事的材料,还有医院的单据、伤残认定以及推定往后的医疗、生活费用。
1、首先,黄某属于A公司的员工,属于在A公司派遣到B公司的员工,工作期间受伤,肯定属于工伤。
2、有谁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申请工伤,如果A公司与B公司没有协议,那么应该由A公司申请,因为黄某与A公司形成的劳动关系。
3、 如果两公司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黄某应该在A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4、工伤认定后,认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等级与A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再起诉到法院。
5、证据:黄某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证明,伤残等级鉴定结果,病历,计算依据,被告当然是A公司,置于A公司与B公司之间责任比例, 不是黄某索要关心的问题,由他们自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