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存焊条的仓库内应设置温度计、湿度计。存放碱性焊条的室内温度应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应低于60%。
条是一种陶质产品,不能像钢芯那样耐冲击,所以装货和卸货时不能摔他。用纸盒包装的焊条不能用挂钩搬运。某些型号焊条如特殊烘干要求的碱性焊条涂料比正常焊条更要小心轻放。在通常情况下电焊条由塑料袋和纸盒包装,为了防止吸潮,在焊条使用前,不能随意拆开,尽量做到现用现拆,有可能的话,焊完后剩余的焊条再密封起来。
扩展资料:
焊条的贮存和保管注意事项:
1、焊条必须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仓库中存放。焊条贮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应保持整洁。
2、焊条应存放于室内的架子上,架子离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离墙壁的距离不小于300mm。并在寅放置干燥剂,严防焊条受潮。
3、堆放焊条时应按种类、牌号、批次、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标注,避免混乱。
4、焊条在供给使用单位之后,至少在六个月内能保证继续使用。焊条的发放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
5、特种焊条的贮存和保管制度,应严于一般焊条,应堆放在专用仓库或指定区域内。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条未经处理不许入库。
6、对于受潮、药皮变色、焊芯有锈迹的焊条须经烘干后进行质量评定,待各项性能指标能满足要求时方可入库。
7、焊条一次出库量一般不能超过两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焊工必须保管好。
8、存放一年以上的焊条,在发放前应重新做各种性能试验,符合要求时方可发放,否则不应出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焊条
存放应保持在摄氏10---25度的温度和小于50%的相对湿度。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JB/T 3223-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材料 (焊条、焊丝、焊剂、合金粉末及焊接用气体等)在采购、验收、库存保管
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焊接生产中上述这些焊接材料的质量管理。
存放焊接材料的库内可根据需要划分为“待检”、“合格”及“不合格”等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的
标记。
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应进行入库登记焊接材料入库后即应建立相应的库存档案,诸如入库登记、质量证明书、验收检验报告、检查及发
放记录等
7.1 存放条件
7.1.1 焊接材料的储存库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及湿度。室内温度应在 5℃以上,相对湿度不超过 60%。
室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得存放有害介质。
8 出库
8.1 为了保证焊接材料在其有效期内得到使用,避免库存超期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焊接材料的发放应
按先入先出的原则进行。
8.2 焊接材料的出库量应严格按产品消耗定额控制,并以领料单为出库凭据,经库存管理人员核准之
后方可发放。
8.3 库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焊条、焊剂及药芯焊丝,需经有关职能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复
验原则上以考核焊接材料是否产生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为主,一般仅限于外观及工艺性能试验,但
对焊接材料的使用性能有怀疑时,可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
规定期限自生产日期始可按下述方法确定:
a) 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或说明书推荐的期限;
b) 酸性焊接材料及防潮包装密封良好的低氢型焊接材料为两年;
c) 石墨型焊接材料及其他焊接材料为一年。
8.4 对于严重受潮、变质的焊接材料,应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必要的检验,并作出降级使用或报废的
处理决定之后,方可准许出库。对于这类焊接材料的去向必须严格控制。
9.2.4 焊接材料制造厂对有烘干要求的焊接材料应提供明确的烘干条件。焊接材料的烘干规范可参照焊
接材料说明书的要求确定。
焊前要求必须烘干的焊接材料(碱性低氢型焊条及陶质焊剂)如烘干后在常温下搁置 4 h 以上,在使
用时应再次烘干。但对烘干温度超过 350℃的焊条而言,累计的烘干次数一般不宜超过 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