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有什么政策么

我因寻衅滋事被判刑两年 今天刚放 国家现在有什么政策么
2024-11-04 18: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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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简称“综治委《意见》”)有规定:“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缴纳工伤保险费,重新就业的。

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政策2017的帮扶有,可以申请享受社保待遇:

服刑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刑满释放后按照政策规定可继续参保缴费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按相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为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国家亦不再为假释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可继续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假释期间,社会保险法并不禁其成为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法律并不禁止假释人员成为职工或个体人员、医疗保障。因此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成为单位职工或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应是合法的社会劳动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保政策规定,有些地方为了处理一些遗留问题,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的。

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权利有

(1)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应当批准其入校学习,不得歧视。

(2)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依靠市场需求实现就业;鼓励、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推荐、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区居民组织应当积极支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民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教育和专项职业技术培训。

(3)刑释解教人员回农村落户,村民委员会应当按有关规定为其分配承包责任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落实。

(4)刑释解教人员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和开办其它经济实体,符合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

(5)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动教养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6)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乡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7)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歧视刑释解教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刑释解教人员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工作范围

(1)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受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2)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3)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节:释放和安置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扩展资料:

安置帮教工作主要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帮教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

2、通过多种形式,对帮教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帮教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依法组织帮教安置对象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

4、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置帮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1)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刑释、解教人员除留场就业外,均应放回原户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当地公安机关凭劳改机关的释放证明书或劳教机关的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

4)刑释、解教人员原系城镇无业人员,或者已被原单位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同其他社会待业人员一样,到其户口所在地进行待业登记。对参加招工考试,考核合格者,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录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营业执照;暂时无业可就的,可 以进入人才、劳务市场。

5)服刑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刑满释放后按照政策规定可继续参保缴费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按相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6)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为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国家亦不再为假释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

扩展资料: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五年内、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三无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暴力犯罪、恶习较深、屡教不改人员等。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安置帮教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普法网

回答4:

1、首先是国家没有具体的政策来约束企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你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你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你可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培训费用。

3、如果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民政部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扩展资料:

刑满释放后安置是犯人刑满释放后有关部门为使其生活有着落采取的措施。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罪犯刑满释放,劳动改造机关要发给释放证书。除自愿留场(厂)和强制留场(厂)的以外,都应放回捕前户口所在地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当地公安机关凭劳动改造机关发给的释放证书给予落户。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应保证他们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在工作安排、就业、升学、参军以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都应一视同仁。

对除名职工、刑满释放人员其除名和制刑前的工龄不计入养老保险基金帐户中。 对除名职工、刑满释放人员其除名和制刑前的工龄应予以承认,享受同等待遇。 刑满释放人员在触犯刑律之前所获得的职称是可以保留的,但服刑期间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刑满释放后安置

回答5:

被人民法院判决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接受管制教育,也就是需要坐牢。只要是刑罚就会有一定的期限,到了判决期限自然就会刑满释放,对于这类人员通常就叫做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即恢复自由,不用专门接受司法机关监管。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罪犯服刑期满释放后,其已经恢复人身自由,可以自由生活和工作,并没有什么限制。主张到当地报到,只是为了进一步对刑满人员进行帮教,如果释放后没有报到的,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的。因此,刑满释放后,是没有什么限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无条件为释放人员办理户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