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基本属性:
1、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2、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为对立统一,统一也就是指同时存在于商品中,商品是两者的统一体。对立也就是指任何人都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属性。
扩展资料:
商品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定义:
1、商品是为交换而产生(或用于交换)的对他人或社会有用的劳动产品。
2、商品是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3、商品是经过交换且非进入使用过程的劳动产品。
狭义的商品仅指符合定义的有形产品;
广义的商品除了可以是有形的产品外,还可以是无形的服务。比如“保险产品”、“金融产品”等。
在商标法事务中,适用于狭义的商品的有关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品
基本属性
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使用价值:即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
对立统一
统一:同时存在于商品中,商品是两者的统一体。
对立:任何人都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属性。
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②要想实现商品的价值,商品生产者必须把使用价值让渡给购买者;为了得到使用价值,购买者也必付出相应的价值给生产者,当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分离时,就意味着交换实现。
拓展资料
关于商品
在经济学和会计学上,商品(英语:Good),或物品、货物,是一种用于满足购买者欲望和需求的产品,同时提供效用,例如为购物的消费者提供效用。狭义概念中的商品是一种有形的物质产品,区别于无形的服务。就其本身而论,商品能以有形的方式交付给购买者,并且它的所有权也一并由销售者转移给了顾客。
例如,苹果是有形的商品,相对而言,理发则是一种无形的服务。虽然在经济理论中,所有物品被认为是有形的 ,在现实中某些类别的物品,如信息,只以无形资产形式存在。举例来说,苹果是有形物体,而新闻属于一种无形的物品,并且只能通过媒介接收,如印刷、广播或网络。
商品和服务之间保留的区别或同时包括二者的一个用法,就是日用品(Commodities)。在微观经济学中,商品通常用于这个词所包括的含义。商品(英语:Commodities)是在没有强制条件下,人们用来交换的被认可的产权、所有权叫商品。
商品的出现是由于生产过剩和使用权管理权交换的需要而产生。商品的交易行为的一般发生于市场中。Commodity一词有时被用来作为一个经济物品的代名词,但在贸易领域中常专指原料和初级产品。
参考链接 百度百科 商品
1、商品的基本属性
1)、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2、商品基本属性的关系
1)、对立性
商品基本属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性: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
2)、统一性
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3)、共有与特有
使用价值是商品与一般物品的共有属性,不是商品的特有属性;价值是商品的特有属性。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不一定是商品,不一定有价值;有价值的物品一定是商品,因而一定有使用价值。
4)、不能同时拥有
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的前提,价值是商品交换的基础,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二者是对立排斥的,无论生产者还是消费者,任何人不能同时拥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商品特征
1、作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产品。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劳动产品就不能成为商品。比如,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等,虽然是人类生活所必需,但这些都不是劳动产品,所以它们不能叫做商品。
2、作为商品,还必须要用于交换。商品总是与交换分不开的。
3、对他人或社会有用。没有用就不会发生交换,有用才能发生交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品
一、商品的基本属性
1、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二、商品基本属性的关系
1、对立性
商品基本属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性: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
2、统一性
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3、共有与特有
使用价值是商品与一般物品的共有属性,不是商品的特有属性;价值是商品的特有属性
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不一定是商品,不一定有价值;有价值的物品一定是商品,因而一定有使用价值.
4、不能同时拥有
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的前提,价值是商品交换的基础,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二者是对立排斥的,无论生产者还是消费者,任何人不能同时拥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1)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
(2)关系:
①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联系:②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区别:对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说,二者不
可兼得。生产者获得价值,使用价值要让渡给消费者;消费者获得使用价值,要将价值让渡给生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