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在质保期内楼顶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那就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对方还是履行义务,就找新闻媒体曝光他们,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2.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就是愿意付费,开发商也往往不会给与维修。这样的情况就只有找破坏人来提供维修服务,或是由物业提供维修而让破坏人负担维修费用,具体的维修劳务和费用可以跟破坏者商量决定,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就走司法途径。如果找不到破坏者,就只有整个楼宇的业主分摊维修费用了。
3.如果楼顶超出质保期后漏水,就没有开发商什么事了,由于楼顶是公摊公有的,那就是全体业主的责任了。如果漏水不严重,小修一下即可,那就全体业主商量一下维修费用分摊,意见一致后就收钱,找物业修补了事。如果漏水严重,例如楼顶严重开裂,那就需要进行大修了,先申请大修基金,要是申请下来,那就不用业主自己负担维修费用了;若是申请维修基金没能获批,那就只有楼宇的全体业主分摊维修费用了。
4.如果是产权归单位的福利房和自建房,漏水了,就找单位的后勤部门或是负责房管福利的部门,申请维修;一些单位效率低下,如果等不及后勤维修,那可以跟后勤申请自己垫资雇人修补,然后办手续在后勤处报销,而后勤则到单位财务处报销,这种变通办法有些单位行得通,有些单位行不通。
5.如果是租的房子,楼顶漏水的维修完全是房东的责任,因此,要及时联系房东并催促对方尽快完成维修。一些房东懒事,或是居心不良,会跟租客协商,让租客自己雇人来修补,而维修开支由房东付款,这样的情况尽量不要答应,以免将来被房东找茬。
6.对于自建房,漏水了肯定就只有自己担负修责任了。小修补的事情,可以自己动手,首先找到漏水处,如果漏水处缝隙小,无法浇灌防水材料,就用凿子或是砂轮机,在渗水缝处挖出一个V字型的小坑,然后再往坑里浇细沙和水泥混合的混凝土稀浆(也可以用防水涂料),渗水处要比其他正常楼面稍微高一点点。如果楼顶开裂厉害需要大修,一般就只有雇请专业的补漏人士来维修了。
对于房屋漏水,首先要弄清楚出现漏水的原因,是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还是业主个人装修中产生的。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漏和因装修导致渗漏都属人为造成的,补漏责任应由发展商或装修施工单位来承担;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老化导致渗漏则属自然现象,责任要由业主自己承担。
对于顶楼业主,如果漏水发生在房屋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发展商免费维修;否则应由全体业主平摊费用,因为天面权益是共有的,义务也是共同承担的。但如果渗漏是由在上面加建造成的,则应由加建方承担防漏责任。
尽管开发商都对房屋楼顶、卫生间等位置进行了防水处理,但短暂的保修期已不适应现代市民的愿望,建议在装修时再做一道防水,才能更长久地避开“水患”;同时不要一味依靠玻璃胶来防水,因为这种材料跟水泥的粘结性能差,两三年就会出问题。
在此,笔者提醒广大购房者: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必须要求开发商出具“两书”:即《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里规定发展商与业主必须签定屋面防漏保修期限,以及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尤其是在装修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房屋交付时一定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漏水测验,以免后期出现漏水问题时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笔者认为:漏水问题会造成业主、住户、物业之间产生纠纷和矛盾。互谅互让,妥善处理,有利于维护业主、住户和物业之间和睦共处的关系。
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顶层屋面位于房屋建筑的公共部位,如有损坏,应由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维修,即在防水保修期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维修。
超过保修期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申请使用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防水保修期不得少于五年。
屋业管理的
请问解决了吗?最好咋处理的,我家也是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