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以下的步骤申请合法采砂的手续:
1、向当地水行政部门提交河道采砂申请书。
需符合以下条件:
(1)要符合河道采砂规划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2)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和相应的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
(3)此前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
2、提交申请书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
(3)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4)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达成的协议。
3、材料齐全,手续合法,相关部门就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就可以合法从事采砂。
4、需要注意的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审批。
河道采砂管理是指为防止在河道内滥采、乱挖砂石导致的毁滩塌岸、河势恶化对河道防洪和航运安全造成影响,通过技术、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的管理工作。
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或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按《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是:水利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交通运输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由此可见,河道采砂管理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管理内容:
河道采砂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实行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对河道采砂实行管理。按照现行规定,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因与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有关)统一印制,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2)河道采砂批准程序。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向河道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申请,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砂要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费。
(3)河道采砂规划。河道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规划要服从河道整治规划。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时要通过实地勘察、测量,摸清河道砂石分布情况,确定砂石可采范围(可采砂河段和禁采砂河段)和可采砂量,对采砂方式和弃料堆放处理方式等也要提出具体要求。还可根据河道防洪和航道通航要求等划定河道采砂期和禁采期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_河道采砂管理
申请采砂证方法如下:
(一)审查阶段
1、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报送审查,报审请示文应包含对采砂项目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及现场踏勘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2、在长江河道采砂及其他河流保留区采砂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其他河流可采区采砂应提交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3、工程性采砂项目的申请单位,一般为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其中施工单位应当持中标通知书。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该工程项目采砂的,应持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采砂委托书。
(二)批复阶段
1、符合河道采砂规划关于开采范围、采砂控制总量、可采期等有关要求。
2、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或年度采砂实施方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
3、符合要求的作业方式、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4、符合采砂船舶、机具数量及其采砂功率的控制要求。
5、采砂船舶、船员证书齐全,并按规定标明船名、船号。
6、近一年内没有非法采砂记录。
7、有降低或消除不利影响的安全保证措施。
8、申请单位有营业执照或单位成立批文。
9、采区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有专职监管人员及必要的监管设施、设备,建立了监管制度。
10、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属省级审批权限范围:本省境内长江河道采砂。
备注:在长江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以及因整修长江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或者整治长江河道由长江委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如下:
有船员来电询问:最近长江上开始采砂了,我想通过你们了解一下,合法采砂要申请什么证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笔者从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了解到,从事长江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符合《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第一,符合长江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的要求;第二,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的要求;第三,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第四,符合采砂船只数量的控制要求;第五,采砂船舶、船员证书齐全;第六,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第七,符合长江水利委员会或者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从事长江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想要申请采砂许可证应当向沿江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或者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签署意见,报送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于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的,经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长江水利委员会或者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予以审批;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7天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可以通过以下的步骤申请合法采砂的手续:
1、向当地水行政部门提交河道采砂申请书。
需符合以下条件:
(1)要符合河道采砂规划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2)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和相应的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
(3)此前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
2、提交申请书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
(3)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4)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达成的协议。
3、材料齐全,手续合法,相关部门就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就可以合法从事采砂。
4、需要注意的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审批。
合法采砂的申请方法:
1、符合采砂的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水行政部门提交河道采砂申请书;
2、除了提交申请书同时,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达成的协议;
3、材料齐全,手续合法,相关部门就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就可以合法从事采砂。
_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或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