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平级的。因为两广总督跟外国人打交道,地位就高.但是级别相同。湖广总督管湖北与湖南,两广总督管广东与广西 清朝总共有九大总督。
1、管辖区域区别:清朝两广总督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湖广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
2、 级别地位区别:两广总督管理广东和广西,由于两广总督与洋人打交道,所以在当时的身份地位更高一些。
3、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此外明清也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官职。
1、 顺治元年设置的湖广总督,总督府驻武昌,康熙七年被废,九年再次设置康熙十九年,改川湖总督复为湖广总督,还驻武昌康熙二十六年,更名湖北湖南总督。
2、明景泰三年,两广始设总督。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始设梧州。清代两广总督的前身为顺治元年所置的广东总督,当时总督驻广州,兼辖广西。直到清朝灭亡取消两广总督。
一、区别
(一)管辖地区不同
两广总督: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
湖广总督: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因湖南、湖北两省在明朝时同属湖广省,因此通称为湖广总督。
(二)正式官衔不同:
1、湖广总督正式官衔:
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正式简称为湖北湖南总督或两湖总督
2、两广总督的正式官衔: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
二、品级
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位在从二品的巡抚之上,管辖一省或多省。各省总督依例均有兼衔,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规定,除授为尚书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余各省总督,俱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三、职能
总督的作用是,以文臣钳制武臣:协调各省、各镇关系:统一事权,防止各省、各镇互不相属,互相推诿。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军事控制权的加强。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湖广总督
该职的前身为顺治元年所设置的湖广总督,总督府驻武昌,康熙七年被废,九年再次设置。
康熙十九年,改川湖总督复为湖广总督,还驻武昌。
康熙二十六年,更名湖北湖南总督。
光绪三十年起,历任湖北湖南总督兼任湖北巡抚。
2、两广总督
(1)明代
明景泰三年,两广始设总督。
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始设梧州。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迁肇庆。
崇祯五年(1632年)迁广州。
崇祯九年(1636年)回迁肇。
(2)清代
清代两广总督的前身为顺治元年所置的广东总督,当时总督驻广州,兼辖广西。
顺治十二年,总督府迁往梧州。
康熙二年,别置广西总督,广东总督移驻廉州。
次年,撤销广西总督,广西政务复归广东总督管辖,广东总督迁驻肇庆。
雍正元年,重设广西总督,次年再次裁撤。
雍正七年,为统一西南军事指挥权,镇压苗族起事,广西政务暂归云贵总督兼辖。
雍正十二年,广西政务仍隶广东总督管辖,更号两广总督。
乾隆十一年,两广总督迁驻广州。
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两广总督兼任广东巡抚。
直到清朝灭亡取消两广总督。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两广总督
百度百科:湖广总督
百度百科:总督
管辖地区不同:
湖广总督,辖湖南,湖北二省,治武昌。
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二省,治广州。
官职官衔不同:
湖广总督: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
两广总督: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
出现时间不同:
湖广总督:顺治元年1644年
两广总督:始于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
出现原因不同:
湖广总督:前身为顺治元年所设置的湖广总督,总督府驻武昌,康熙七年被废,九年再次设置康熙十九年,改川湖总督复为湖广总督,还驻武昌。
两广总督:当时两广“浔、梧瑶乱,……特遣一大臣督军务,乃以命(王)翱。两广有总督自翱始。”
要两者比较的话其实地位相当:都是因为防边或镇压人民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只是因为地域的区别所以在军事地位和经济贡献上各有不同,并没有职位上的高低之分。
扩展资料:
但是虽然同是总督,还是有一个地位最高的,那就是直隶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直隶总督,驻地为直隶省城保定,驻所为直隶总督署。正式官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直隶(今天津,河北大部与河南、山东小部)的军民政务。而由于直隶省地处京畿要地,雍正二年例授兵部尚书,督察院右都御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总督
湖广总督管湖北与湖南
两广总督管广东与广西 清朝总共有九大总督。分别是: 直隶总督,辖直隶省,治保定;地位最高,为总督之首,后来直隶总督又兼北洋大臣,权势更重; 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治南京,地位次之,晚清两江总督又兼南洋大臣,权势也日重; 湖广总督,辖湖南,湖北二省,治武昌; 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二省,治广州; 湖广与两广地位相当,总督权势也相当,只是晚清两广 地位日渐重要,地位在湖广之上; 闽浙总督,辖福建,浙江二省,治福州; 四川总督,辖四川省,治成都; 此二处总督权势地位相当; 陕甘总督,辖陕西,甘肃二省,治西安,地位较闽浙稍 低,晚清左宗棠任陕甘总督时,陕甘地位只在直隶与两江 之下,又当别论; 云贵总督,辖云南,贵州二省,治昆明,地位最为低下 为总督之末; 清末又增设东三省总督,管辖黑龙江,吉林,奉天三省 ,治盛京。
两广总督:清朝两广总督的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
湖广总督:湖广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正式简称为湖北湖南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因湖南、湖北两省在明朝时同属湖广省,因此通称为湖广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