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应赔偿多少

2024-11-18 21: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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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打伤人的情况下,此时需要结合实际造成的伤害程度作出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回答2:

  一,被人打了,应该赔偿多少,要看当事人的伤情来确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伤情鉴定;当然,如果当事人双方能协商解决的,应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法院来解决;
  二,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标准(需要经过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结果):
  1,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其他赔偿项目及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回答3:

这要做伤残鉴定之后才知道,伤残等级分为,微伤,轻伤,重伤,不过私了的可以协商!(但不包过公诉在内)只是民事部分!一般赔偿费用包括:交通费、误工费、医疗费、火食费、陪护费,营养费,如果要做手术的还有后续医疗费和复查费等!

回答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条例,你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来赔偿项目(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补助费,营养费……)

赔偿的所有项目都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条例里面,具体的算法也很明确,其中最主要注意的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户口,这个影响赔偿的金额

回答5:

可先与施暴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