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诉你,他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
先说说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鉴于你的情况,当时情况不清、有可能是(对方律师)自卫 不属于故意伤害范畴,打是需要注意的是这已经构成了事实,酌情可考虑双方责任如何分摊。但是你们毕竟是属于受伤害的一方,俗话说人以肾为本,肾脏的损伤对人以后的生活会有或多或少的影响,你们可以参考故意伤害像对方提出赔偿。另外伤残鉴定需要倒公安机关进行司法鉴定才行,因各地情况不同(我们这里坑定是重伤害)可能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只是把你的情况简单分析了一下。具体事宜还是找律师解决,可以因地制宜圆满解决你的问题。
最后祝楼主弟弟早日康复!
百度知道网友为你排忧解难
可以去 报警了 这 绝对是故意伤害 而且这不是小伤了 弱弱的问几句 你弟弟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