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特点说明,尽管有些公共物品的排他性可以很容易被发现,但这样做并不一定有效率,依照有效率的条件,厂商的定价原则应该是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如果桥梁由私人部门提供,它们会索要等于边际成本的费用,既然每辆车花费厂商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那么厂商的价格也应该等于零,结果私人不可能供给这些产品。 公共物品的这种性质,使得私人市场缺乏动力,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政府的运行机制和市场的运行机制是不同的。政府主要是通过无偿征税来提供公共物品。但是,征税是可以精确计量的,而公共物品的享用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无法个量化。
此外,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它的需要或消费是公共的或集合的,如果由市场提供,每个消费者都不会自愿掏钱去购买,而是等着他人去购买而自己顺便享用它所带来的利益,这就是经济学的“免费搭车”现象。
由以上分析可知,市场只适于提供私人产品和服务,对提供公共物品是失效的,而提供公共物品恰恰是政府活动的领域,是政府的首要职责。政府经济学关心的问题,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市场提供私人物品之间的恰当组合,以及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所花费的成本和代价,合理地确定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财政支出的规模。
因此,公共物品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政府提供的必要性。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是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非排他性决定了人们在消费这类产品时,往往都会有不付费的动机,而倾向于成为免费搭乘者,这种情形不会影响他人消费这种产品,也不会受到他人的反对(由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特点所决定)。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只要有公共物品存在,“免费搭车者”就不可避免。这样,私人企业如果提供公共物品,就无法收回成本。同时,由于公共物品的个人消费“量”是不确定的,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竞争市场上一般无法提供这类产品,就像经济学家所说的,竞争性的市场不可能达到公共物品供给的帕累托最优,无法满足社会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因此,需要公共经济部门介入——用税收手段来集资,提供这些产品。
公共物品(Public good)都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边际成本为零。
第一、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供应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它的效用。公共物品一经生产出来,提供给社会,社会成员一般没有选择余地,只能被动地接受。
第二、换句话说,公共物品不是自由竞争品,它具有高度的垄断性。
纯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如国防。非竞争性指一个人对物品的使用不会减少另一个人的享用,非排他性是指对物品的享用不可能(不花费很大成本)而将任何人排除在外,这一性质决定了,纯公共物品的提供成本高,又很容易产生搭便车现象而难以取得有效收入。
扩展资料:
公共消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教科文卫事业支出,社会救济和劳动保险方面的支出等。是指由政府和为居民服务的非盈利机构承担费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消费性货物。
与服务的价值。公共消费既是国民消费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能带动居民(私人)消费,因此,扩大公共消费可以直接和间接地提升消费率,从而具有化解宏观经济运行中矛盾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双重功能。
公共消费需要是指主要通过分配社会基金而实现的需要。如基础教育、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公共交通及公共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消费需要是人们生活消费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达国家,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可以占到全社会消费的非常高的比重甚至一半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