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质疑函如果是处于质疑有效期内,那么可以去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五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不知道你处在什么阶段,是否处于质疑有效期,招标完毕了?还是只是报名阶段?不论如何,确实是有有效期的,超过了就算默认了,如果有违法违规行为,无视采购办,咱们纪委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