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但有一方在深圳办了居住证满一年,不愿意回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律师,采取法院速裁的方式办理离婚,几天之内就可以办好。
新《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能的
在你婚姻登记所在地离.也可以通过你现在的当地法院离.你要提申请,但很麻烦的.
离婚手续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