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宣传活动、工会举办的文艺活动支出、工会举办的体育活动支出、工会干部训练费、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
依据《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主要使用方向为用于基层职工的教育和工会开展的活动方面,因此截留、挪用工会经费属于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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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不得在二级市场炒购股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工会建家活动;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慰问困难职工;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设备、设施维修;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
另外,基层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做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需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才能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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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
会费交纳的标准,是根据不同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现行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1979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
2、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有权对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检查。
对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的单位,经屡次催交无效时,可以正式文件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存款中扣交,并从当月的第16日起,每日扣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去年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上缴的收入。
工会可以利用自己筹集的各种资金,举办职工旅游,职工消费合作社等为职工服务的经济事业。
4、人民政府的补助。
在工会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人民政府给同级工会的补贴,是工会经费的补充来源。它且有一次性和专用性的特点。
5、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指:上级工会的补贴,个人、社会团体及海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工会法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未作具体规定,而是授权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建家活动;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慰问困难职工;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设备、设施维修;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 其中工会自身建设又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 (2)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 (3)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 (4)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 (5)建家活动费用; (6)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 (7)对特困职工的救助; (8)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费用; (9)工会专兼职会计、出纳员的岗位津贴。
根据《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工会经费的开支内容如下:
1、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
2、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
3、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
4、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
5、建家活动费用;
6、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
7、对特困职工的救助;
8、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费用;
9、工会专兼职会计、出纳员的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