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立案后能撤销吗?

2025-04-16 07: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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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经济犯罪是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犯罪活动,犯罪分子都是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做出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那么,经侦立案后可以撤销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况,嫌疑人可向办案单位提出,也可以由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提出,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应该与辩护律师沟通,制定适当策略,争取从轻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回答3:

公安机关是经检察院批准,才下的逮捕通知书的。因此,这种情况下,要撤销案件几无可能,否则说明公安、检察办案错误。至于能否取保?本律师认为,你们虽然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要求取保;但作用不大。已批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在实践中,变逮捕为取保的强制措施,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应该抢在逮捕之前,申请取保。接下来,公安机关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然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因此,争取法院判缓、不用坐牢是一样的,也是你们目前的工作重心,这就要求同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沟通,尽量争取检察机关建议适尽简易程序,否则判缓的可能性会很小。当然相关事宜,你们也可以请辩护律师处理。

回答4:

1、不能随意撤案。
2、如果查明犯罪事实且达到刑法的处罚标准,则不能撤案。
3、如果查明没有犯罪事实,则可以撤案。
4、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是未达到刑法的处罚标准,则可以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