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合理!!1、如果你们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就应该有定额,超过定额就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是计时工资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继续工作的,就要支付加班工资;2、无论是计件工资还是计时工资都应该是公开的,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3、加班工资基数应当是本人的工资,不应当是每小时1.5元,最低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建议你们联合起来要求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工会,就由职工代表向老板伸张正义。如果企业内部无法解决,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决不能继续受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