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曾用名需要加注在护照上,需要提交户口本曾用名的备注页的。
办理护照的时候,持照人如需加注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拼音、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澳臻移民提醒,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曾用名加注,须提交户口簿曾用名备注页。
(2)英文姓名加注,须提交外国法定机构签发的有英文姓名的出生证明(该出生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驻外机构认证),或者外国法定机构签发的有英文姓名的定居证明(该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驻外机构认证),或者我驻外使领馆、外交代表机构签发的有英文姓名的护照。
(3)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加注,须提交经公证的相关证明。
当然可以,你户口没有问题就能办。但你得比别人多花20块,把曾用名备注到护照上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