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和保存涉密载体有以下保密要求: (1)使用涉密载体,要根据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要求,确定知悉人员范围;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阅读、使用。 (2)查阅、收听、观看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记录、录音、录像。 (3)汇编涉密文件、资料,要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汇编后形成的涉密载体,应按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4)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按原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5)携带涉密载体外出或参加涉外活动,必须确因工作需要,经过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且采取保密措施,确保涉密载体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下。 (6)保存涉密载体时,应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要定期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 办公室)
按密级分别使用不同的存放设备,绝密级用保险柜,其他密级用保密柜,载体集中存放的话要放置在保密要害部位里。
使用要经过审批登记并控制知悉范围,使用后按时清退不得横传,使用时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不得擅自复制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