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为检察官,需要学什么专业

2024-11-05 16: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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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想成为检察官,需要学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适合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律师、公安等实际工作,也可从事立法、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以及行政管理和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等工作。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专业课程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 10+X”分类设置模式。“10”指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

“X”指各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程,包括: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财税法,“X”选择设置门数原则上不少于5门。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法学专业



回答2:

想成为检察官需要学法学,我国现在检察官一般采取招考制度公务员,主要对应的专业就是法学。

法学类专业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实验和实训课、专业实习、社会实践与毕业论文(设计)。

成为检察官的要求是首先需要通过司法考试,其次从事法律工作两年,经过初任检察官培训合格,经本院检察长任命成为助理检察官。(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过公职的不得担任检察官)所以想要成为一名检察官还是很不容易的。

检察官的工作内容:

负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批准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即侦查监督部门;负责职务犯罪的侦查,即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刑事案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并出席法庭指控犯罪,对法院的判决决定是否抗诉等等。

只有当一个清正廉明检察官,才能够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并且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检察官

回答3:

[编辑本段]检察官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检察官的职责:
  (一)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二)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检察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
  (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六)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检察官享有的权利:
   (一)履行检察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六)参加培训;
  (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八)辞职。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 juge d'instruction;public procurator] 负责刑事案件的法官,他负责接受控告、讯问当事人及证人,进行调查并提起公诉,检察官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就是人民检察院内符合法律条件,经过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命,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员。具体来讲,检察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分为首席大检察官、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四等十二级。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28日通过,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于2001年6月3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