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底层架空面积能否公摊给该楼居户

2025-02-27 04:50:0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如果架空层层高在2.2米以上,并且用于该楼所有业主公用,那必然是要算公摊的。如果发展商把架空层当作车位来出售,那就不能算公摊。 期房出售到交付时面积出现误差是很正常的,因为在期房开盘时,开发商拿到的面积测绘报告是预测报告,至交付时,开发商还得请测绘队(一般是房管局下属单位)再做产权测绘。两个面积出现误差的可能性是90%+,你才多2000块钱,那说明面积误差小的可怜。 在你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里也会有面积误差处理方法,一般为合同第五或第六条,你自己看看内容是什么吧。这对你处理问题有直接的帮助的!

回答2:

架空层是个新出现的问题,对此法规目前还是一个空缺。在实际运作中间,开发商为了满足规划部门要求的绿地率,把架空层作为小区绿地的延伸部分,为住户提供公共活动空间,当属小区公开性质,就是小区公共使用,为业主提供一个游乐、活动的空间,这样就不能作为分摊面积分摊给业主。在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一般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能明确约定,开发商应明确告知消费者“架空层”的属性,是否作为分摊面积,分摊多少,消费者也应该事先了解相关细节。这样,就可避免因此而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