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校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申请助学贷款条件:
a.学习成绩良好;
b.学习成绩良好;
c.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d.遵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承诺正确使用贷款,并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3、应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a.学生本人贷款申请书(须经家长签名盖章方有效);
b.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申请人当年家庭贫困证明书(需经经办人签名盖章的原件);
c.学生身份证,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d.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先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相应的贷款申请资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再报到注册。
5、学生申请贷款时弄虚作假,提供假材料,假证明,一经查出,银行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立即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