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唐两代太学都设有博士,教授学生。博士就是后来的教授。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学校开始设教授。元代各路州府儒学及明、清两代的府学都设教授。清代末年兴办新学后,大学设正教员、副教员。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1917年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1924年的大学条例,取消助教授一职。 1927 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
教授 (Professor) 等同于 美国的 (Chair Professor)在英澳纽体制下,每个领域通常只会有一个正教授。例如说 Professor in Bio-Chemistry 就是生化学教授。这跟美加体制相当不同,常常会让人误会。英澳纽体制下的副教授,多半年纪已经很大,原因是副教授几乎已经是在该体制的最高等学术职务,仅仅有极少数人可以变成正教授。另外,英澳纽体制也有一种叫做Reader的职务,等同于英澳纽的研究型副教授,或是台湾的正研究员,但是仅仅做研究的工作。
此外还有两种学术等级,分别是资深讲师以及讲师,事实上如果没有卓越的特殊研究发表,很多英澳纽的大学老师到资深讲师(Senior Lecturer)就已经到顶了,此职务比较类似于美加的副教授等级。英澳纽的讲师(Lecturer)的要求,过去十年来也都改成一定要博士毕业才有资格,也因此这个职务等同于美制的助理教授。
也因此,在英澳纽体系的教职开缺时,常常会写着Senior Lecturer (Equi. to Asso. Professor in US)。
在西方的许多国家,大学的教授是终身的。终身制最初来自德国大学,后来在美国也开始实行。教授终身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教授的学术研究不会受到政治、商业以及资金来源的牵制和困扰。1994年,美国在《反雇佣年龄歧视法案》中规定学校不得强迫终身制教授退休。
在美国大学里,新来的教师有一段6-7年的考察期,以考察教师的学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然后学校根据学术资质,决定是否授予终身制教授。
师者,所以传道受(授)业解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