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算,你这没缴费,大概按平均工资的60%算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你描述的这种情况要看你二千八百元的工资是否低于当地平均工资,如果低于当地平均工资就要按照当地平均工资计算,如果高于当地平均工资则要按照二千八百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