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给乙方楼不足5年,乙方公正了。现甲方想买楼,让乙方过户,税高,但甲方不承担过户税,怎样合理?

2025-05-04 13: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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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对外的公示力,在于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即房产证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当然你这案例,如果只是甲方不同意过户,乙方愿意配合你的话,那么解决方法就是,先让乙方和甲方打官司,让男方把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既然甲方把房屋卖给了乙方,就应该过户,这是受法律保护的,乙方胜诉拿到产权后,再过户给你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