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贷款还清办理解押手续没有时间限制的,是由车主和贷款方双方协商好的时间来办理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所业务流程》第三条第二项 解除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抵押权人解除抵押通知。
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出具受理凭证,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共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