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8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又进行了修改,此法率先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电子认证服务设立了市场准入制度以及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业的主管部门。2018年8月31日我国通过了《电子商务法》,使电子商务行业与传统行业的关系进一步在法律层面得到了明确,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加以规定,成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基础性、与时俱进的网络法律规制。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普及,基于互联网的线上交易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银行、证券、P2P金融等各行业在日常业务交易中都朝着无纸化方向迈进,电子合同在企业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已逐步替代纸质书面合同,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