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等级制度,归纳起来,有三大类型:一种是以劳动者自身条件(技术、业务水平及体质、智力等)为主来反映劳动质量差别,称为能力工资;第二种是以工作为主来反映劳动质量差别,称为工作工资;第三种是上述两种类型的特点兼而有之的结构工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