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人去楼空?售楼处没有人很正常,但是开发商应该还在。
到工商局去查一下,开发商如果营业执照还在,那么应该是可以去找他们。
仔细看看你们的购房合同,(双方义务就是你按约定价格付钱,开发商将房子产权转移给你)
不行可以上法院告他们违约。(钱付了,产权没有转移,显然开发商违约)注:按揭贷款放款就已经付给开发商了。
还不还贷款是你与银行的贷款合同的范围。
如果真的注销了营业执照,就有点麻烦了。现在都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不存在了就麻烦多了,只能找公司的法人代表(老板)
还有就是去政府房管局去讨要公理了。
找政府信访部门,或者通过新闻媒体,都能引起重视,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