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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感情不好分居两年多了,一直都在广东打工,我要求离婚他不离,他是河南人我是湖南人。今年4月份
我和老公感情不好分居两年多了,一直都在广东打工,我要求离婚他不离,他是河南人我是湖南人。今年4月份
2025-03-10 16:31:1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你有证据证明你老公在广东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话,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其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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