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的传票后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可以吗?对被告是否不利?

2024-11-07 06:44: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的,不存在不利的情况,因为还有庭辩,庭辩环节可以口头答辩的,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扩展资料:

原告和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做缺席审判,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2:

可以不提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是否对被告不利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扩展资料

对答辩状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1、以提交书面答辩状为原则、不提交答辩状为例外;

2、对于原告在起诉状中对案件事实陈述完全颠倒的案件,应提前提交书面答辩状;

3、即使你的口头表达能力有足够的信心,也需要在口头答辩后,给书记员书面答辩状以方便其记录,必要时应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4、答辩状原则上应围绕原告所述事实及理由逐一反驳,但不排除有些原告的起诉书并非律师起草或者律师水平有限,因此整个起诉状给人的感觉逻辑结构混乱,法律适用错误,此时如果要围绕起诉状进行答辩,很多律师会觉得无从下笔,这就是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的道理,此时要跳出原告的思路,从本案的法律关系入手进行分析和反驳。

5、答辩状的篇幅不宜过长,既要言简意赅,又要一针见血,即使准备了书面答辩状,也切忌在法庭上照本宣科、一字不拉的宣读,应该提前进行背诵和记忆,并将其中的书面语转化为口语进行表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3:

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当然是会有些不良后果的,如不利法官了解案情、明确争执焦点等。但这种不利后果,只是诉讼程序上的不利,对于实体权利义务而言影响不大。事实上,于法而言,提交答辩状是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至于权利是否行使,由被告人自行决定。另外,被告人还可以选择口头答辩。

回答4:

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但是必须提交辩驳的证据,否则对被告确实不利

回答5:

答辩可以口头答辩,现实的做法也是这样,当庭口头答辩的话可以给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是对你这边有利的证据和反驳对方诉状的证据就必须要在举证期限内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