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动区域,外服是商族以外的方国,商王通过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来处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务。由此,商王控制着联盟的实际权力,与各方国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但是商王对参加联盟的方国的控制力是有限的。各方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除对商王承担应尽的义务外,有很大的自主权。有的方国还经常与商处于战争状态.就是说,商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是通过中央对地方的直接性人事控制方式,而是靠商强大军事威力下的地方部落方国与中央建立盟约的方式来维系的,也就是钱穆所说的“诸侯承认天子式”的政治联系方式。
西周的分封制就完全不同了,是通过直派人事,建立军事据点,用“天子封立诸侯”式来对地方进行直接统治。这当然是对国家统治方式的一种根本性改变。封制以都城为中心的地域特征,以亲族为主体的人事特征,以周族血缘打破商代旧有方国血缘界限,从分散血缘走向统一血缘的血缘政治特征,从而形成更为密切,更加明确的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
西周新建封国与商代的附属国有何不同?
提示:①商代的附属国是聚族而居,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西周新兴封国已开始打破商代附属国的血缘界限,人口结构复杂,由周人、土著居民、外迁殷人以及其它附属国的部族混合而成。②商代的附属国居于边地;西周主要的新兴封国地处要冲,与保持原有状态的血缘方国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③商代附属国的统治者是商族以外的部族首领;西周新兴封国的统治者主要是西周的王族、功臣和姻亲等,与王室有着密切的联系。
(2)王畿以外的地区,周王分封王族、功臣、姻亲、先代的贵族建立诸侯国,进行治理。
①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他们的封地或居于富庶之处,或处在战略要地。这些亲族在分封时除土地外,还得到大量的物资、武装和人口等。
②功臣、姻亲封国的待遇与亲族类似。
★概念解析 姻亲:指通过婚姻关系产生的亲属(配偶本身除外)。可分为三类:一是血亲的配偶;二是配偶的血亲;三是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③把一些殷商旧族强制迁徙到姬姓封国区域内,实行监督。
④也分封了一些殷商降族。
⑤还恢复了一些被商灭掉的古国,利用他们对付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