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手续来说你到任何一家单位之前都要给你办理招工手续。因你的在新政之前,你可以携带你的档案去人才职介询问一下,看看能否为你开证明(就是让原单位给你出一证明,说明当时未给你办理招工的证明,然后找到职介帮你盖章)具体还需要看你们当地的职介怎么处理了。也就只能帮你这么多。
也不可以那么讲,因为有的用人单位不具备招录资质,是聘用制,那么就需要劳动合同来证明其人在此单位确实存在过劳动关系。
另补办招录手续应该不会受到什么处罚,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讲明当时的情况。具体最后的裁定权还是归劳动局。但不能因为怕处罚而不去办理,因为社保是关系到个人十分重要的切身利益,还是请经办人员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