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是否能够领取失业救济金关键不在于你与公司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在于是否全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司未签合同用工近一年,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解聘时止,向你支付二倍工资,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公司不支付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三、不知道公司因为什么原因解聘,建议你好好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公司只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聘才合法,其中按照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一)项规定解聘的,还需要向你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需要向你支付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四、维权关键需要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涉及证据问题请参阅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wenku.baidu.com/view/4311739ff121dd36a32d8253.html。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