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益原则是指通过立法、执法、诉讼、守法过程中对法律权利资源的最优配置,除去各种成本耗费后,进而实现法律资源使用价值在质上的极优化程度和量上的极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综合效果。用公式表示为:法律效益=法律收益-法律成本。
法律分析
从宏观层面看,法律效益包括法律的外部效益和法律的内部效益。法律的外部效益是指法律本身之外的社会各项收益与成本之比,具体包括法律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法律的内部效益是指法律自身运转过程中的投入和产出的问题,具体包括立法效益、执法效益、司法效益、诉讼效益、守法效益等。法律的经济效益是指法律的经济收益与经济成本之比。法律的政治效益是指法律的政治收益与政治成本之比。法律的文化效益是指法律的文化收益与文化成本之比。法律的社会效益是指法律的社会收益与社会成本之比。法律的生态效益是指法律生态收益与法律的生态成本之比。法律不是禁止不变的,而是有其运行过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诉讼、守法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会有相应的效益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效益是决定立法成本的核心因素。任何立法劳动和费用的投入都将产生一定质量的法律文本以及立法预期效果,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立法听证的效益性是指通过听证产生的立法能够适用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人们活动的自觉选择,并能够有效的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使社会处于和谐、安全、公正与稳定的状态,这也是立法听证追求的价值目标。产生高质量的法律文本和高价值的立法预期经济效果,是立法听证的经济效益所固有的内在追求。立法听证经济效益有时可以用明显的经济指标来显示,有时则为经济效益的产生提供前提条件以及制度保障,从而产生隐含的经济效益。一些国家已经将立法所追求的效益原则法制化,要求对立法进行经济效益分析,以保证立法的合理性和成熟性。
这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法律问题,而得出的结论。就是希望用最低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所以要讲求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