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犯法中国有权过问吗?

2025-03-07 04: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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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的“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适用我国刑法。我国刑法典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发生的部分犯罪行为。根据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全国性的刑法不能全部在两个特别行政区适用,两个特别行政区具有最高的刑事立法权和最高的刑事司法权,两个特别行政区均有自己的刑法。 这是刑法中的属地管辖原则! 追问: 要是没有那些特权呢?只是普通的美籍华人!中国能不用经过美过同意直接枪毙他吗? 回答: 如果他犯的罪行严重,是不需要经过美国同意就可以判他死刑的。而是否判死刑,则要看他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因事关重大,建议咨询更专业的律师,并聘请律师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