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民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填写);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楼上二位知友一个给出了工伤的处理程序,另一位给出了针对性的处理意见。但你的问题中没有明确外地民工个人的工伤是在什么地方发生的。如果是在企业里上班的,个人工伤应该走工伤处理程序,如果是在建筑工地,则走工伤程序比较麻烦。如果不能被认定受伤的工人与建筑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则不会被认定为工伤,而只能根据第二位知友的建议走人身损害赔偿的程序。
所以,要根据工伤民工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具体的处理方法。供参考
这个答案是我刚回答另外一个民工的,所以粘贴过请参考;我建议你不要去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属于是进城的农民工,属于是雇佣关系的,雇佣关系是属于劳务关系的范畴,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属于民法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尤其是现在的工地都是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属于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当然给你说这些你一下子不会明白的,所以,你最好做一份伤残鉴定,然后直接区法院起诉就可以了,走工伤自会走弯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