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走正当的法律程序!?
刘某和徐某这两个孩子是同一个学校的田径队的队员,2012年2月17日刘某在玩耍队友的小刀时不慎碰到队友徐某的右膝下,家长得知后马上带徐某同学去医院缝合了三针。带上药品将徐某同学送回,第三天徐某已能正常上课,我们主动通过学校校长以及书记教导主任调解下给徐某的家长徐强毅索赔人民币8000元作出处理。
谁知过了一个月后,徐父又将此事告到老军营派出所,谎称刘某同学是故意捅伤徐某同学,为此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过老军营派出所,迎泽公安分局,太原市公安局认真反复侦查,均确定此案不属于刑事案件,属民事纠纷。为此我们建议徐强毅提起民事诉讼,我们将全力配合,法院判多少我们就赔多少,但徐强毅坚持不走正当的法律程序,拿着公安机关立案决定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到孩子所在的学校,和家长的工作单位甚至于媒体谎称刘某同学被抓等歪曲事实捏造案件情节,张口向刘某同学家长索要120万人民币,最后降至20万。徐父为达到目的还拉拢有关人员做伪证。
我们的国家是法制社会,法律维护者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刘某同学给徐某同学造成的伤害无论是家长还是当事人都应该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但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被别人随意侵害。徐强毅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到处造谣生事,干扰当事人以及家庭的正常生活。他的行为将会给双方的孩子们带来无法估量的心灵损害。(两个孩子之前是很要好的朋友)徐某父亲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进行敲诈勒索,是谁指使他这么做,他孩子的轻伤鉴定结果是怎么来的?
希望本案能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作出结论。使双方孩子在学习,生活上都回到一个正常的轨道上来。
用最原史的方法,写信。
到监狱里通话…
既然你知道那个地方 何不打个114问那里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