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非法同居

2025-02-27 13: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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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
  非法同居
  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6.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回答2: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同居关系有三种:
一、未领结婚证在一起同居生活、生子。这种关系在94年以前发生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94年后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要想令婚姻受法律保护,就得补办结婚证。
二、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对外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行为构成夫妻离婚示例性情形(在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此做为判决离婚的根据(可能人们把它当成“非法同居”因为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对上述第一种情况而言)
三、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行为构成“重婚罪”,相对第二款而言,这种行为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第二款只构成不道德行为,(同理人们可能也把这种行为当作“非法同居”本款相对第二款而言,只是一个违法一个不违法)
——希望这样的讲解能够帮助你理解“非法同居”这个概念!
这种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到法院起诉,由法院立案调查。不归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也没有检查院做公诉人。

回答3:

你好,中国法目前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换句话说,一般同居都合法
例外的情况是,已婚者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

回答4:

同居目前并不构成犯罪,不必考虑是否非法。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