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forest.lin 的帖子昨天晚上又想了一下。记得好像是说无论是实质还是形式上,都不能有变化,就是说形式上的控股股东在最近2年(或3年)也不能有变化,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效。第二,从控股股东是否变化衍伸出来的问题。目前中小板和创业板都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样不能有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处罚了等等。假设控股股东变化了,但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且变化前的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受到了重大处罚,变化后的控股股东没有;或者直接把转让前的控股东个注销了。那就是可以规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处罚这个条件了。如果是从这个角度来看,那看起来就是无论形式上(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不能发生变化)和实质上(实际控制人)都要满足报告期不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