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车辆驾驶员次责。
原则上是.除非能拿出很有力的证据.
一直搞不明白,请高人指点。
明白了。那人行道上还装啥红绿灯,装个绿灯就行了,浪费纳税人的钱啊。
《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第二项: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