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从业人员务工证已改未办外来从业人员就业证。办理就业证需要到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分局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
一、有就业要求的其他劳动者,持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河北省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二、流动就业的省内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求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河北省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三、流动就业的外省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求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河北省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四、由就业转失业的城镇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河北省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
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就业证》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就业证》的作用
(一)《就业证》是劳动者在河北省境内就业求职的终身记录凭证,是全省通用的唯一合法就业证件。《就业证》的编号是劳动者在省内就业登记管理的唯一号码,劳动者凭此证在省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办理社会保障注册手续。
(二)劳动者凭此证进行政策法规咨询;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训练;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失业、就业登记;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
(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此证申领失业救济金和在失业期间的其它保险待遇。
(四)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办〔2001〕2号文件规定,到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凭此证参加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五)用人单位凭此证号码为被录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障注册手续,参加社会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 河北省就业服务局——河北省劳保厅关于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
外来人员务工证早已取消办理,如果劳动者就业了,就应该及时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涉及到孩子入学等问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向学校说明情况即可。
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如下:
其他人员申领《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须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3、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介绍信》
(凭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计生办换领)
4、一寸彩色照片1张。
5、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明
6、填写河北省求职录用登记表,由录用单位盖章。
扩展资料
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和相关统计。具体发放机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并按规定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
第九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根据情况向发放对象告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申请程序。
符合第六条规定发放范围的劳动者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者在办理领取手续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第十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发放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务工证
参考资料:河北省就业服务局-秦皇岛办理《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须知
务工证的办理:
关于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审批取消后若干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现就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后续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三、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与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一并办理。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后,应当按照《外来从业人
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单位使用外来从
人员的名单,向单位及时发放用工登记手册。
四、用工登记手册由外来从业人员本人保管,用于记录外来从业人员在沪就业情况,以及综合保险费缴纳情况。用
单位应当向外来从业人员及时发放用工登记手册,并做好相应的用工记录。
是什么务工证?如果是外国人来华务工的,必须到地市一级的市劳动部门去办理务工证。如果是国内的人再国内务工的,不需要办理务工证。如果需要劳务输出,到国外打工的,则需要到劳务外派管理机构去办理相关手续
在当地劳动保障局就可以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