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头上有疤可以参军么

2025-04-23 1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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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不要太大除了飞行员都没事

当兵体检包括:
外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不低于下列标准合格:
(一)男性:
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
潜水员,身长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54千克。
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勤人员身长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
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
,三度

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
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
,脊柱慢性疾病,慢性
,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
(潜水员除外);可自行矫正的轻度


(二)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
仅指(趾)关节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

内髁间距离和

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空降兵超过4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
,影响长途行走的

、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
、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脉管炎,
,重度

,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痿,陈旧性
,环状痔,
(直径大于0.5厘米或超过二个),经常发炎、出血的内
,不合格。

手术后半年以上,

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各类人员合格。
第十条 泌尿
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
,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
(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
(包括睾丸在内部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
(二)
,手术治愈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二个,直径小于0.5厘米)。
第十一条

,泛发性体癣,

,,慢性寻麻疹,


,与传染性
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
,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 轻度
(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除外)。
(二) 局限性
(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
(着夏装
非裸露部位)、
、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

第十二条





,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

: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改变体位反复听诊确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发的期前收缩,一分钟不超过三次,确无心脏病变者。
(三)心率每分钟56至110次之间。
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上述三项从严掌握。
第十五条

,肺结核,
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
,数量在3个以下,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
增强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变形。
第十六条 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



,内脏下垂,
,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
,平静呼吸,在右
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厘米(
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
,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


引起的
,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
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
改良金氏法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
改良金氏法13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
浊度试验超过6单位或
浊度试验超过12单位。
(三)
反向被动血凝法
大于1:16。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
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伴有贫血),慢性




,不合格,
治愈半年以上,




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精神病、梦游、晕劂史及


,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食物或
所引起的短时
,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一条
及周围
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口吃,不合格。
轻度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除潜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外,合格。
耳、鼻、喉科:
二十三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各类人员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一侧耳语5米、它侧不低于3米,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
,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
畸形,
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


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


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
,重度


,中
息肉样变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
,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
,陆勤人员、空降兵、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 视力,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陆勤人员:右眼
4.9,左眼
4.8。
(二)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坦克乘员每一眼裸眼视5.0。
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视力可放宽至4.9。
第三十一条
,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
,深入角膜不超过2毫米,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角膜、


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各类人员合格。
第三十五条

、脉络膜、
疾病,
,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
小混浊点,各类人员合格。


第三十六 三度
、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二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
及影响咀嚼功能的
,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厘米,深复合超过三分之二,反咬合,
,轻度
,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切牙缺失一个
修复后功能良好。
(三)个别切牙
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上颌侧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条 慢性

囊肿,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
发育异常,
,生殖器官结核,肿块,
,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回答2:

不行的,一点瑕疵也没有才行

回答3:

为何身上有伤疤就不能去当兵?至今如果你还不理解那就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