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轻伤案件 派出所已经侦查完毕 移交刑警队。 需要多久案件弄移交检察院 谢谢
最佳答案
一般情况下是两个月的侦察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凡是构成犯罪的形式案件都必须经过公安局和刑侦队的,派出所主要负责案件受理、立案,抓捕然后案子移交给公安局,公安局再次到看守所提审,提审结果无异的话再移交给检察院,公安局一般案件必须在犯罪嫌疑人到案之日起37日以内必须向在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送达逮捕令,送达逮捕令后十五日内移交检察院
立案了嘛,移交检查院要等伤残鉴定下来后二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