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启法通律师:1、上次起诉是法院调解的,如果法院出了调解书的话,可以拿着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2、可以到原来的法院再起诉一次,起诉请求从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开始。
3、可以不调解直接让法院判决。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到做出判决的法院那里去申请。
可以,因为是你们共同的孩子她有义务和你抚养孩子到成年。
可以和前妻商量一下 毕竟是两个人的孩子,建议还是采用温和的态度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