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住房公积金:是保障,还是福利

2025-03-11 00: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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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保障,还是福利?

  1998年,国务院做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并终止住房实物分配,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大幕随之拉开。这项制度设计初衷是建立一项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筹集、融通住房资金提高居民的商品房购买能力。

  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33亿人,历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06万亿元,共有8112万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圆了安居梦,购房面积达数亿平方米。

  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由于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同时,单位需要配套缴存同等金额,因此许多私营企业主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积极性并不高。而一位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许多外企和效益好的单位都能达到最高上限。

  以广州为例,如果按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300元和国家要求的公积金最低缴纳比重5%计算,广州人每月公积金最低缴存额为130元;如果按收入和缴存上限计算,部分高收入者月公积金存缴额可达9500元左右。两者相差数十倍。

  对此,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书记肖恒光表示,公积金缴纳额的差距实质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集中体现,本质是收入不公平。针对“公积金是一项隐性福利,亟待控高提低”的观点,他表示,“不进行收入分配改革,光堵公积金的口子,那些能发放大额公积金的单位,总能找别的渠道发钱”。